小學入學|24/25年度小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懶人包
申請資格
- 2024年9月入學時年滿5歲8個月(即2018年12月31日或以前出生)
- 本港居民
- 尚未入讀小學
- 從未獲派小一學位
申請及遞交日期
電子申請:9月21至29日晚上11時59分
紙本申請:9月25至29日(直接交往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的學校)
「小一入學統籌辦法」重要日期及時間表
申請方法
1. 電子申請
如家長已登記成為「小一入學電子平台」用戶並以「智方便+」綁定帳戶,可透過電子平台於2023年9月21日至29日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詳情:按此
2. 紙本申請
- 在學童就讀的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教育局學位分配組或區域教育服務處索取索取「小一入學申請表」、「填表須知」、「小一入學資料單張」
- 於學校辦公時間內,將填妥的表格直接交往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的心儀學校
- 須攜帶其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及呈交下列文件的影印本:
|
須出示有關證件 |
如兄/姊在該小學或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 | 童兄/姊的出生證明書、學生手冊 |
如父/母或兄/姊為該小學的畢業生關係 | 童兄/姊的出生證明書及畢業證書或家長的畢業證書 |
如與學校有相同的宗教信仰 |
申請兒童的領洗紙、皈依證 *家長應向申請的學校查詢有關「相同宗教」的定義 |
如父/母為該小學主辦社團的成員 |
出示有關文件 *向申請的學校查詢有關「主辦社團的成員」的定義 |
居住地址 | 申請兒童的唯一或主要居所,即日常主要起居生活的地方 |
詳細填表須知:按此
小一入學申請程序
小一入學統籌辦法有2個分配階段:
- 自行分配學位
- 統一派位
如家長同時向多於1間官立或資助小學申請學位、同時經「小一入學電子平台」和以紙本申請,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作廢。
直接資助計劃小學、私立小學及英基學校協會屬下小學均不在「小一入學統籌辦法」之內,若家長想為其子女入讀該學校,要自行向有關學校申請。
階段1:自行分配學位
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以不受地區限制,向任何一間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申請。申請表格除了填寫個人資料外,最主要的部分是「計分辦法準則」。
由學校自行分配的學位分為2類:
甲)為有兄/姊在該小學就讀或父/母在該小學就職的申請兒童提供的學位
- 約佔學校小一學額30%
- 未能盡用的學額,學校可根據「計分辦法準則」自行分配
- 如有不足之數,以原本預留作統一派位的學額填補
- 凡屬此類別的申請兒童,必獲取錄
乙)根據「計分辦法準則」分配的學位
- 佔學校小一學額不少於20%
- 學校不可進行任何形式的筆試或面試
計分辦法準則
當申請自行分配學位(乙)項類別的人數超出其學位數目時,校方須按照下列「計分辦法準則」甄選學生:
1 |
父/母全職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 |
20分 |
2 |
兄/姊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 |
20分 |
3 |
父/母為該小學的校董 |
20分 |
4 |
父/母或兄/姊為該小學的畢業生 |
10分 |
5 |
首名出生子女(即為家庭各子女中最年長者)(上述5項只可揀選1項) |
5分 |
6 |
與該校的辦學團體有相同的宗教信仰 |
5分 |
7 |
父/母為該小學主辦社團的成員(上述2項只可揀選1項)* |
5分 |
8 |
適齡的兒童(即翌年9月開課時年滿5歲8個月至7歲)* |
10分 |
*在遞交申請表前,家長宜直接向申請的學校查詢有關「相同宗教」/「主辦社團的成員」的定義。
階段2:統一派位
未獲自行分配學位的兒童,將參加統一派位,而毋須另行申請。教育局在2024年1月中旬以書面通知有關家長於指定的日期內到指定的統一派位中心為其子女辦理選校手續。家長若在1月22日仍未收到選校通知書,應盡快致電學位分配組查詢。
統一派位約佔學校小一學額50%,其中10%不受學校網限制,家長可選不超過3所任何學校網(亦包括住址所屬小一學校網)的小學。統一派位結果將於2024年6月5日至6日透過郵寄方式/電話短訊/「小一入學電子平台」接收結果。家長須在指定期間前往獲派的小學為子女辦理註冊手續。
詳細資料可瀏覽教育局網站: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