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孩子 要講技巧
很多專家稱不可打或責罵小朋友,但若然他們做了一些不當的行為,爸媽應該如何管教,才能令他們知道自己犯了錯,但又不會傷及其自尊心呢?怎樣才叫罰得有法,令小朋友能改掉陋習?
不處罰有影響?
註冊社工彭衞慶表示,若小朋友做出不當行為,爸媽是必須要處理,不可視而不見。因為若不處理,他們會以為自己的行為是沒問題,不知帶來的後果,亦模糊了對錯,並難從違規經驗中學到教訓,不知道下次可以怎做。如果長久不理,會對小朋友將來的社交、學習造成不良影響。
不當懲罰 傷害心靈
當小朋友做出不當的行為,爸媽固然要有回應,以免他們不知對錯,繼而養成習慣。為令小朋友立即停止,有些爸媽或會選擇打罵、不瞅不睬(冷暴力)等懲罰去處理,到底這些方法會對小朋友造成甚麼影響?
打罵威嚇
選擇打和罵去懲罰小朋友的爸媽,大多屬專制權威型,會有較多規矩和限制,期望子女能遵守;當他們遵守不了,爸媽便會立即有反應,要制止其行為。突然被爸媽這樣對待,小朋友自然會怕,或仍未弄清楚自己的錯處。其實2至4歲的小朋友理解能力尚在發展,爸媽只會打罵及說:「唔准咁」而欠缺解釋,他們便會感到困惑。
千萬不要小覷語言暴力,這會對小朋友心靈造成巨大傷害。每次用語言威嚇,他們就會重複經歷一些壓力,感受到不開心、憤怒和焦慮等情緒;他們或不明白爸媽的懲罰,又或覺得不被理解,這些負面的情緒會積存,繼而影響他們對應事情的方法:小朋友可能會變得怕事,甚或是模仿爸媽的做法,認為力量決定一切,容易對人產生敵意,有對抗性行為。當小朋友越大,能力越高,反抗亦會隨之增大。彭衞慶曾遇過不少案例,爸媽指子女2歲前很乖巧,但到3、4歲時,就變得不聽指令,其實就是忽視了幼兒發展階段的轉變和處理不得其法。
不瞅不睬
在街上不時看到,有些爸媽會對小朋友不瞅不睬,邊走邊罵:「你咁唔聽話,唔要你喇,唔好跟過嚟!」小朋友就哭着追隨。其實,這既是冷暴力,也是一種威脅,爸媽誤將小朋友當作成人去對待,故意用冷待處理,但並不會令小朋友學到任何教訓或得到經驗,更難透過懲罰帶來管教效果,對其成長沒幫助,對建立親子關係也沒用處。
當街管教
以上的打罵或不瞅不睬等懲罰處理方式,不少是在公眾場合發生。彭衞慶表示,所謂家教,即是回家才教,公眾場合並不是個適宜管教的環境。對爸媽而言,於公眾場合的管教,很多時是為了讓現場的旁觀者知道,自己是個稱職的爸媽,正在處理子女問題,不會縱容。但正因為有很多旁觀者在看,爸媽可能覺得下不了台,情緒高昂時,不夠冷靜,無意中或會做多了,變成發洩多於管教,故需要抽離環境。
兩類情景 點樣「罰」?
上文討論過,爸媽採用不正確的懲罰處理方法,會對小朋友造成負面影響。但是,當面對小朋友的不當行為,爸媽又該怎麼去處理呢?專家就列出兩大類情景,細數當中懲罰、應對注意事項。
第1類 人際衝突
未懂分享
小朋友的人際衝突,很多都是與「分享」這件事有關係,他們不知道要以甚麼方法去處理,就引起衝突。其實,2至4歲的小朋友是有許多衝動性的行為,尚未懂得控制自己,例如見到有東西想要便立即去拿,繼而衍生肢體動作,例如哭鬧、推人、搶奪等。當遇上這些衝突,爸媽或許會覺得小朋友不肯與人分享,才會產生這些爭執和衝突,故想教導他們分享之道。彭衞慶指出,爸媽必須明白,2至4歲的小朋友其實還未形成「分享」這個概念,怎樣才能做到分享?一個小朋友在玩,知道有另一個人也想玩,首先小朋友能明白他人的需要;這個玩意小朋友也很珍惜,若要分享,肯定會有情緒波動,他需要懂得控制自己情緒。小朋友必須做到以上的事,他們才會願意分享,而2至4歲的小朋友尚未能明白「分享」這個概念,容易變成「被逼分享」。
協調懲罰
當爸媽因小朋友發生人際衝突,而責怪和懲罰他們,這只是強迫分享,其並沒有真正學會分享,只知道自己尚未玩夠就被人取走,累積負面情緒。爸媽宜先理解兒童的成長發展,再教他們如何在合適時間和合宜的方法去表達自己。類似的衝突應會經常發生,爸媽應事先和小朋友協調懲罰(後果),並確保他們是清楚的,而且心甘情願遵守。這樣先前有部署,當真的發生衝突,爸媽便可執行:「之前你應承咗媽媽,話如果爭玩具,就要返屋企,所以我哋𠵱家就要走喇。」若爸媽只是臨場施下懲罰:「再喊,我哋就返屋企。」小朋友對後果一無所知,刺激之下,就猶如火上加油,不會靜下來聽。而懲罰過後,爸媽也要教導小朋友怎樣以言語表達自己,而不是單單罵道:「你咁做唔啱,搶人嘢唔啱,你想要就講畀人知。」如果爸媽沒教怎去說那句話,他們其實不會懂。
第2類 講大話
發展階段
爸媽和老一輩聽到小朋友說謊,就會特別容易緊張。但實際上,說謊原來是兒童發展的里程。因為說謊並不簡單,首先是小朋友必須知道發生甚麼事,然後想像一個虛假的處境出來,並要說服別人去相信;顯示了他們的智力、表達和語言能力已提升到另一個階段。當然這不代表鼓勵小朋友去說謊,因為這並非一個合適方去面對不當行為的後果,但爸媽必須理解這是一個發展階段,出現了也不用大驚小怪。
躲避後果
當人大了,明白要面對不同處境,同時知道說謊的後果,例如價值觀逐漸形成,令人選擇其他恰當的對應方法。不過,對於一個2至4歲的小朋友而言,價值觀等尚待建立,他們說謊單純是希望避免受到懲罰:他們知道做錯事有後果,例如體罰等,令其感到恐懼,而想盡辦法去躲避。
越懲越差
如果爸媽習慣以負面的懲罰方式,去制止小朋友說謊的行為,其實完全無助改善。當懲罰越重,小朋友因為害怕這個嚴重的懲罰,就更會用謊言去掩飾錯事,差別只在於其技巧或會變得更精湛。2至4歲的小朋友尚年幼,爸媽處理事時,不要令他們覺得事不關己。他們倒瀉水是會有後果的,如弄髒圖書,但他們是有機會補救過錯的,如幫忙抹乾。需及早讓小朋友有這認知:無論他們有否說謊,做錯事都必須有後果(懲罰)。
預先說好
彭衞慶表示,爸媽可預先和小朋友商討,他們必須清晰明白這懲罰,若真的犯錯,就要承擔後果。但若爸媽沒說清楚,而是隨意施以大懲罰,小朋友面對未知的恐懼,可能就會選擇用謊言掩飾。爸媽預先說清楚後果,且堅定去執行時,小朋友知道必定有這討厭的後果出現,就提醒了他們不要再犯,也不用說謊。
給予機會
「你知唔知錯?係咪你整壞?」當小朋友面對爸媽一連串的質問,且不知會有甚麼懲罰時,就會繼續不認。其實,當他們訴說經過時,爸媽可和他們推敲這是否事實「係真先好同爸媽講,爸媽唔想聽唔真實嘅事。如果真係你做,爸媽會建議呢啲方法去處理......」這樣讓小朋友知道說真話雖會有後果,但這後果是可接受的,給予動機去承認,讓小朋友有補救的機會。
陳述清楚
那麼爸媽應否篤破小朋友的謊言呢?其實大人未必肯定事件的原由,特別是小朋友在公園耍樂時,和其他人發生衝突,或會互相指摘,有理說不清。爸媽不要問小朋友是否說謊,而應問他們發生甚麼事。爸媽宜以陳述的語氣去重複整件事,當中不含強烈對錯或立場,給小朋友機會去說。2至4歲的小朋友大部份是誠實的,很少堅持說謊,當他們認錯,爸媽可接納小朋友的限制,讓事情的後果(不是懲罰或責罵)去教育其負責任。
賞罰並行 缺一不可
中國有一成語「賞罰分明」,意指該賞的賞,該罰的罰,處事清楚明白。其實除懲罰以外,讚美亦是十分重要的管教方法,必須兩者並行兼施,才能令小朋友多做好行為,並為自己做錯的事承擔責任。
以讚規範
所謂懲罰,是種做錯事的後果,乃是一些小朋友不喜歡或不想做的事。至於讚美,每個人也喜歡,故是爸媽最需要學習的東西。若以打罵等方式懲罰小朋友,他們只會口服心不服,相反以讚賞去規範其行為,就較為理想。小朋友的成長就似植物,讚美便是陽光;讚美是好行為的參照點,讓他們清楚知道甚麼是好行為。有些爸媽擔心經常讚美,會否「讚壞」?彭衞慶表示,爸媽不能空泛地讚很乖很聽話,建議他們參照以下的「讚賞三部曲」:
賞罰兼施
爸媽以「讚賞三部曲」去讚小朋友,明確告訴他們爸媽欣賞甚麼,那當他們多經歷數遍,知道這樣做會令爸媽高興,並得到讚賞,就會繼續做。但讚美雖好,也不代表只讚不罰,兩者其實需要並行兼施。小朋友必須知道,做了好行為會得到讚美,做了不當行為會有後果,需要好好承擔當中的責任,賞罰分明。
有過則改應該讚?
Q: 小朋友搶了別人的玩具,但之後乖乖歸還,那我應該罰還是讚?
A: 於這個情況,小朋友知道自己做錯了,有過則改是個好行為,爸媽當然應該讚賞。但重點是讚得有法,「你現在肯歸還玩具,爸媽覺得這樣做很好,感到很高興。」爸媽強調了讚賞之處,這就不會令他們誤會因先前的壞行為而被讚美。
資料提供:彭衞慶/註冊社工